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疫情相关人员处置基本措施的通知(津卫医政〔〕24号)要求:各医疗机构应该对所有来院人员严格详细流调,规范做好入院登记、扫码、查验行程卡等工作,严格预检分诊,保证进入医疗机构区域的所有人员无相关症状、无相关旅居史并持有入院扫码绿码。 疫情期间来院就诊人员务必携带本人智能手机扫码入院。医院对所有无智能手机的来院人员,进行人工登记信息,输入卫健委健康天津系统进行身份信息识别。请务必携带身份证来院,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否则无法判定您的健康码颜色,不能进院诊疗。 同时为了减少您的排队等待时间,避免聚集,请您提前在我院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yy/pgyy/4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