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滨海县大力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工作,综合运用市场机制,坚持一企一策,盘活闲置资产,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1 利泰纺织品有限公司是八滩镇今年新投产的一家服装生产企业,总投资1亿元,公司生产的各类高档纺织面料和男女时装,远销香港、欧洲等地。该公司于今年7月份投入生产,现已实现开票销售。据了解,利泰纺织品有限公司是在原江苏苏福汽车配件项目置换而来,该项目一直未动工投产,属于僵尸企业。 今年年初 在滨海县发改委滨海工信局和八滩镇的协调下 将苏福汽车配件项目置换成 利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和八滩创业孵化中心两个项目 目前两个项目进展十分顺利 在八滩创业孵化中心项目现场,工地上塔吊耸立,忙着吊运建筑材料,几十名工人正在抢抓时间加快施工进度。 2 八滩创业孵化中心项目占地76.71亩,总投资1.1亿元,计划建设10幢标准厂房和1幢写字楼,项目共分3期建设。中心内部设有商务、物业管理、运营管理和人力资源服务,为进入孵化中心的创业人员和中小企业提供场所、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税务办理等一条龙服务,是集科技研发、服务配套为一体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该项目预计明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 江苏天华欧松色纺有限公司是由江阴天华纱业集团与欧堡利亚华松实业集团进行合作,在原三明纺织的厂房、设备和人员的基础上进行重新整合而成立。 在重组过程中,滨海县发改委、滨海工信局、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积极帮助协调企业在重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所有设备保持满负荷生产,日产麻灰纱18吨,今年已实现开票售额多万元,企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今年以来,在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安全环保约束趋严等多重挑战情况下,滨海县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引导、政府推动、依法处置”的原则,通过排查摸底,为闲置资产“建户口”;通过一企一策,为存量资源“找婆家”;通过政策引导,千方百计唤醒“僵尸企业”沉睡资产。目前,经市认定的30家“僵尸企业”中,第一批已报市认定盘活11家,第二批拟报市认定盘活19家。 县发改委负责人介绍: 以镇(区、街道)、园区为单位,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符合“僵尸企业”认定条件的,建立台账资料并及时上报;对生产经营状态改善无望、但暂不符合“僵尸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也放入台账,促其尽早“腾笼换鸟”。 对进入台账的所有“僵尸企业”,实行工作任务清单、时间节点清单、工作责任清单“三单”管理。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市县相关文件规定,对各僵尸企业采取“一企一策”,自主盘活一批、产权转让一批、厂房出租一批。 建立完善清理推进机制,通过定期会办、督查推进、严格考核等方式,努力促进清理“僵尸企业”工作开展,进一步腾出资源要素、市场空间,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滨海将扎实推进“三项清理” 盘活闲置土地低效厂房等存量资源 实现园区集聚集约高质量发展 延伸阅读 滨海这类单位要注意,国家要求清理了! 近日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清理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10月25日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题督办会上的有关指示精神,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政策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财金〔〕号); 2.《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97号); 3.《关于转发的通知》(苏工商个企〔〕号)。 2 清理工作的对象和方式 清理工作的对象是:因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和长期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 清理的方式包括:督促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指导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吊销营业执照、注销营业执照等。 3 核查梳理清理对象 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因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通过发布通知公告、到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清理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要将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信息送税务部门,将已办理清算备案手续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息送行政审批部门。 税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名单将其中连续两年未报税企业信息送市场监管部门。 4 区分情况分类处置 对于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分类规范处理: (一)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公司,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对清理对象已办理清算备案并完成清算手续的,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指导其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符合“领取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情形的企业,指导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三)对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且企业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其补报年报、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税务部门要指导其进行纳税申报,帮助其恢复正常状态。 5 相关要求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过多,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导致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影响了地区信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按照市政府督查室要求,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每年1月15日前确认年度清理对象基数,每半年向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情况统计表》。 节约社会资源 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刻不容缓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st/pgst/1898.html |